互联网金融创新需要加强监管

2014-12-18 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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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创新需要加强监管
    在国际互联网金融门户快速发展的同时,借鉴其经验而兴起的国内互联网金融门户近两年来已快速崛起。互联网金融门户,即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金融产品的搜索、比价和推荐、销售、交易等服务的平台。如融360网站,作为国内第一家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贷款产品垂直搜索比价的引擎,在开业不到两年内,就为大量的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了融资贷款查询和推荐到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贷款。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以个人到个人直接借贷为特征的网络借贷公司得到了快速发展。初步统计,至2013年P2P网贷公司已达到1500多家。其中以网贷之家、合力贷、人人贷、拍拍贷等网贷公司发展比较典型。P2P网贷公司的快速发展,使过去大量得不到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得以十分方便、快捷、成本低廉地获得融资贷款,解决了企业经营、资金周转和提前消费等过程中急需的小额融资需要。
    大数据金融服务模式,目前以阿里巴巴、苏宁易购、京东集团为代表。它是通过大数据、云计算挖掘出有价值的客户,满足其各种金融需求。大数据是一种资源,是继土地、资本、人力之后的新要素,将来或会出现大数据交易所,让各类市场主体共享资源。大数据金融模式的发展,将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即解决传统金融机构运营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可提供流动性从而解决资产与负债流动性不匹配的问题,可拓展几千万小微企业的市场,解决客户不足的问题,其前景广阔。
    跟随国际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发展步伐,我国互联网金融创新还在日新月异地进行,将会有更多更新的模式出现,或者现有几种模式将出现新的融合。
    现在越来越多的P2P机构都一肩挑着筹资、资金中介和担保职能,但由于缺乏对其资金来源的监控,又没有对P2P机构放贷行为的资本约束,显然存在风险。今年下半年以来,不时有P2P平台曝出挤兑或关闭事件。如深圳的网赢天下、武汉的中财在线、浙江的非诚勿贷等平台出现挤兑。10月份,又有湖北天力贷、宜商贷、深圳东方创投等P2P平台深陷提现难的困境。据有关方面调查,湖北天力贷、网赢天下等平台,其资金链断裂危机的重要原因是“自触”陷阱,即资金需求的人自己成立一家网贷公司平台为自己融资。在当前小微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和融资困难的形势下,处于灰色地带的民间融资可能借助于网络借贷平台“死灰复燃”或“更换旗帜”,对此潜伏的金融风险不能不防。
    面对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和风险隐患,我们需要对这一新兴金融行业及时进行规范自律、加强监管。
  为了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从两个层面对该行业进行管理和引导。
  首先,互联网金融行业要成立自律组织,对行业进行规范管理。考虑到当前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首先是在经济和金融比较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率先开展起来的,这些地区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比较多,可以考虑在这些发展地区先行成立区划性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然后联合各地协会成立全国性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成为在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正式社团组织。
  然后,涉及互联网金融的相关部门要尽快联合成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制定出相关的管理办法,对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完善的监管,以便控制和防范该行业发展中可能产生的行业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考虑到央行规范和监管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经验,可考虑由央行牵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工信部等部门参与联合组建一家国务院下属的全国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全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或系统的监管。
    当前互联网金融企业尚未普遍建立全国联网、统一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缺乏欺诈和违约行为记录的共享机制,难以有效管理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够完善,投资者教育和权益保护工作主要仍以风险警示为主,多层次、有针对性的投资者教育以及投诉处理、纠纷调处、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机制建设还不成熟。 对此,风险投资公司提示:对互联网金融,不能因为发展不成熟就采取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应该以监管促发展,在一定负面清单、底线思维和监管红线下,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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