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2014-11-25 合伙企业

展示量: 7001
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常见于法律、医药、注册会计师等行业中。合伙企业的规模通常较小。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CO.,LTD.),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是两种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主要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它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经营活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参与诉讼,享受其他各种权利。但在承担债务责任方面,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则具有连带关系。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一个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其他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即使他们内部定有承担债务责任比例的协议,也不能对抗对外的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公司则不同,它是股东按照一定的比例出资组成,具有资合的性质,公司具有绝对独立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公司破产时,破产财产无法清偿的债务就不必再清偿了。
    3.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方面不同。合伙企业的产权结构是一元结构,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因此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而有限公司的产权结构是二元结构,公司是与股东相分离的主体,公司的财产虽然由股东的出资而形成,但公司的财产权利是独立于股东的,股东对其投资形成的资产没有直接的支配权,只能通过股东会等形式间接行使权力。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4.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设立方式、运营结构、投资的撤出和转让以及企业的延续和解散等方面也有明显的区别。
    5.企业利润分配方式不同,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风险投资公司提示合伙企业在利润分配方面更能体现其“人合”的特点,更具有灵活性。合伙企业。原则上,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Copyright©创业联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7005139号
商务与客服联系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