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市场退出方式的优点

2014-12-29 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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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市场退出方式的优点
    并不是每一家风险企业都能通过公开上市退出,许多风险企业是通过并购市场实现股权转让收回投资,成功实现退出;尤其是在公开退出投资性日益浓厚的情况下,并购方式退出成为一些风险投资机构的重要选择。
    并购退出方式。在并购退出方式下,风险资本所持风险企业的股份将随企业的股份整体出售给第三方投资者。这里的第三方投资者通常为战略并购者,它与企业的生产活动在同一个或者相似领域,例如一个和风险企业有着相同和相似业务的企业,或竞争对手、供应商或销售商等,期望通过并购方式将风险企业的产品和技术纳入自己的产品链中,实现自身产品的快速升级或规模的快速扩张。
    虽然风险投资的并购市场退出并不能带来与公开市场退出的高额的回报,但旦其迅迅速发展也说明了该方式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一)买方角度
    从买方角度来讲,可以根据其动因分为战略性买方( strategic buyers)、金融性或财务性买方( financial buyers)和合并性买方(consolidators)三种类型。战略性买方( strategic buyers),其目的在于扩张其地理空间、客户基础、提高市场份额、增加生产线能力,以及消除奖状对手,提高自身竞争能力。财务或金融性买方(financial blbuyers)的目的主要从金融角度进行考虑,购买资产价值被低估等因素。金融性购买者的一个重要目的在于将收购资产重新包装或重组,再以更高的价格整体或部分出售,以及烫将收购资产包装上市。合并性买方(consolidators)就是将行业中存在大量互补性的某些企企业进行整合或合并,以提高资产的协同效应。
    (二)卖方角度
    从卖方动因来看,风险投资机构或风险投资家个人的生命周期决定,如风险投资公司都有一定的运作年限,风险企业家也可能因为要退休,或者其不动产安排;发达国家风险资本的并购市场退出方式的发展和成交金额不断扩大,使得对并购退出无法从资本市场融资;规避债务风险等因素;游资时签订的回购协议生效;退出计划安排等诸多因素。随着对并购市场退出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尤其是并购市场退出的一些优洗势,以及西方国家风险投资并购市场退出的进一步发展,对于新兴风险投资国家而言,也是一种启迪,尤其是在公开上市退出缺乏的国家,更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积极通过并购市场的发展来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尤其像中国这样的国家。
    并购退出方式较为独特。并购退出方式定义为整个企业被出售给第三方投资者。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似乎不存在并购退出方式下的部分退出形式。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并购退出仍可视为部分退出。
  在并购退出方式下,并购者通常用换股的方式进行并购,主要有四种方式:第一种,被股票有较高流动性的公众企业并购。此时风险资本得到的股份相当于现金,因为这些股份的流动性高,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自由地出售,兑换为现金。这类的退出可以归为风险资本的全部退出。第二种,被股票有较低流动性的公众企业并购。股份也可以通过在公开市场出售转变为现金,但是受限于并购者企业股份的流动性,股份可能只能在一段时期内转变成现金,甚至不能转变为现金。因此,风险资本相当于同时投资了原先投资的企业和并购者的企业,这类退出可以视为部分退出。第三种,被私人企业并购。由于私人企业的股份缺乏流动性,没有一个既定的市场可以出售,而且私人企业一般会对股份出售进行制度上的限制,风险资本较难将这部分股份转化为现金,因而这种类型的退出可以视为部分退出。第四种,被其他企业的投资企业并购。投资企业进行并购活动,但这样的交易既可能是全部退出,也可以是部分退出,这依赖于股份的流动性。
    在并购退出方式中,企业将被整体出售给第三方的战略并购者。通常大多数并购者都是技术型的企业,这类企业大多没有充足的现金,无法利用现金并购,常用的方式是用换股并购。由于技术通常难以进行估值,对高新技术投资的风险一般要高于对非技术型企业的投资。因而,风险资本在所投资的技术型企业里持有股份将会伴随一定的估值风险。利用股份作为支付手段,是并购双方解决这种风险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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