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回购该如何操作

2014-11-12 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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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回购可分为逆回购和正回购,逆回购是资金融出方,投资者以牺牲资金的使用权获取利息收益,而他的对手方就是正回购,即资金融入方,以支付利息来获得资金的使用权。作为回购交易的两方,通过债券凭证作为质押物,由于在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有好几百种,价格、到期时间、风险各不相同,交易所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必须把每个债券按照一定比例折算成标准券,作为统一的质押品。
 
  作为资金拆出方的逆回购者,基本是没有风险的,比如当日进行了一笔10万元的逆回购交易,次日(确切说是当日清算后)可以看到账户里有10万元标准券的数量,这就是质押物。如果进行的是1天的逆回购,那么第二天资金就可以使用,但不能划转,要等当天晚上资金清算完成后,第三天才可以划转。而作为资金拆入方的逆回购者,在资金拆入当时即可使用这笔资金,而第二天资金就被冻结,当天晚上资金就会清算给对手方。

  运用杠杆方式获得更高收益的投资方法,投资者先买入信用债,按照一定折算比例质押入库后通过正回购拆入资金,然后再次买入信用债,再次质押入库后做正回购拆入资金,继续买入信用债。由于回购会到期,投资者需要不断滚动地进行正回购维持杠杆,如果不想继续持有债券了,理论上先得清算回购资金后才可以卖券还款,因此投资者一般不能把所有资金都用于债券和回购杠杆交易。

  通过滚动操作的方式放大几倍杠杆,投资者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盈利主要在于债券收益率和回购利率的差值。比如目前7天回购利率约3-4%,而债券的收益率在6%左右,中间有2-3%的利差,如果投资者运用了3倍杠杆,就获得了3倍的利差收益。另一方面,如果债券价格上涨,3倍杠杆还能获得更高比例的债券基金增值收益。

  风险投资公司通过对债券市场进行的行业分析显示,当然杠杆操作也放大了风险,如果债券价格下跌,投资者在付出回购利息成本的同时,还会遭受数倍于债券价格下跌的损失。因此,投资者只有在判断债券到期收益率趋于下降(即债券价格上涨)时才可以运用这种杠杆操作方式,而债券本身流动性也是需要重视的指标,有些品种流动性比较差的买卖都比较困难。

  债券回购按交易所规定是针对机构客户的,个人是否能做要先询问一下营业部。

  债券回购交易的主体由融资方和融券方两个交易主体构成。

  融资方(正回购):是指放弃一定时间内的债券抵押券,获得相同时间内对应数量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以购回债券抵押权的方式归还借入的资金,并按照交易时的市场利率支付利息。在交易时做“买入”申报。

  融券方(逆回购):是指放弃一定时间内的资金使用权,获得相同时间内对应数量的债券抵押权,期满后,以卖出债券抵押权的方式收回借出的资金,并按照成交时的市场利率获取利息收入。在交易时做“卖出”申报。

  一笔债券回购交易包括了成交日和到期日的两次交易,并通过“两次清算”的方式将回购的两次交易合并,投资者只需在成交日进行单向交易就可以了。

  部分债券不能进行标准券的折算和抵押,此外投资者通过正回购交易拆入资金一般需要与营业部签署相应协议来监控风险,并通过柜台系统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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