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逆回购该怎么操作

2014-11-12 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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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介绍一下债券逆回购适合哪些人买:
 
  1.有理财需求的人;
  2.钱放银行拿死利息的人;
  3.炒股的人;
  4.做生意的流动资金;
  5.家中的闲置资金。

  什么是债券逆回购?简单来说,逆回购就是客户放弃一定时间内的资金使用权,在约定时间内按成交时确定的利率获取利息收入的一种投资品种。

  债券回购是指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基金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业务。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质押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以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金额向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的同品种债券的交易行为。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这当中卖方的目的在于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而买方的目的在于获得资金的使用权。一笔回购交易涉及二次交易契约行为,即开始时的初始交易及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买卖双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债券回购交易申报中,融资方(债券持有者)按“买入”予以申报,融券方(资金持有者)按“卖出”予以申报。到期反向成交时,无须再行申报,由交易所电脑系统自动产生一条反向成交记录,登记结算机构据此进行资金和债券的清算与交割。

  债券逆回购本质上就是一个机构借钱给另一个机构(银行,保险等)。原本国家规定是机构间的拆借,不允许个人参与,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个人也可以参加了。什么时候机构需要临时借钱?目前来看一般是每季度末1-2天,银行需要借钱美化信贷指标;大蓝筹发行前一日。

  那债券逆回购要怎么操作呢?客户可在交易时间通过证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手机委托等各种委托。

  债券回购交易是以年收益率报价的。在回购交易报价时,直接输入资金的年收益率的数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最小报价变动为0.005或其整数倍;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的最小报价变动为0.01或其整数倍。

  证券交易所对回购交易双方参与回购交易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参与回购交易进行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为:交易数量必须是100手(1手为1000元标准券),即10万元面值及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万手,不符合交易数量要求的申报为无效申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的交易单位规定为以合计面额1000元(即1手)及其整数倍为交易单位。

  如,风险投资人在2月24日(星期五)用一天回购融出资金,到期日是2月25日(星期六(行情股吧买卖点)),但该天不是证券交易日,到期清算日就顺延到2月27日(下星期一).

  到期清算日:资金状态是“可用不可转”,就是说风险投资人可以继续做国债逆回购,也可以买交易所证券,但是不能转到券商资金账户对应的第三方银行账户中。但对于到期清算日的资金状态,不同券商情况可能有所不同,需要咨询开户券商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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