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风险主要有哪些

2014-11-12 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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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并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如果进行得当就能够为公司带来巨大的好处,但企业并购也具有极大的风险。企业并购风险有哪些,企业并购风险主要有体制风险、营运风险、财务风险、信息风险、反收购风险及法律风险。
  我国目前企业并购风险主要有体制风险、营运风险、财务风险、信息风险、反收购风险等。
  1.体制风险
  体制风险就是由于体制的不确定对并购造成的不利影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这一风险在我国目前表现得较为明显。如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并购行为是出于政府部门的意愿,并购双方企业常常缺乏并购动机,因而缺乏对并购完成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这就使得并购一开始就潜伏着体制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一些地方政府不按市场经济原则办事,依*行政手段对企业并购采取大包大揽方式,比如,以非经济目标代替经济目标,过分强调“帮困扶贫”,偏离了资产优化组合的目标,给企业的长远发展埋下了隐患。
  (2)作为我国特色,企业并购中被并购一方人员的安置问题是企业并购的一项重要的附加条件,有时甚至是先决条件。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买方企业负责解决卖方企业的全部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就业、福利、社会保障等问题,这种方式可在一定时期内避免产生一些社会问题,但从长期来看,必将影响企业的持续发展的能力。
  (3)企业并购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并购中专业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并购的质量。由于我国投资银行的经营运作起步较晚,尚未形成具备西方投资银行家素质的高级人员。在并购质量不能保证的情况下,并购行为必然存在诸多隐患。
  2.营运风险
  营运风险是指由于营运方面的问题对并购造成的不利影响。具体地说就是指并购完成后,并购者无法使整个企业产生经营、财务、市场份额等协同效应,从而无法实现并购的预期效果,有时好企业受到较差企业的拖累。营运风险的表现大致有两种:一是并购行为产生的结果与初衷相违;二是并购后的新公司因规模过大而产生规模不经济的问题。这种效率与规模成反比的现象值得我国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时考虑。
  3.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因并购融资而背负债务,使企业发生财务危机的可能性。企业并购往往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并购者有时用本公司的现金或股票去并购,有时则利用卖方融资杠杆并购等债务支付工具,通过向外举债来完成并购。无论利用何种融资途径,均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1)现金支付因自身的缺点而带来风险。首先,现金支付需要一笔巨额的现金,这对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来说往往比较困难;其次,使用现金支付方式,交易规模常会受到获现能力的限制;最后,被并购者因不能拥有新公司的股东权益而不欢迎现金方式,这会降低并购成功的机会。
  (2)债务风险也威胁着并购的成功。这是因为,如果收购方在收购中所付代价过高,举债过重,那么收购成功后可能因付不出本息而破产倒闭,这在西方国家企业并购中是常见的。此外并购中的财务风险还指并购方背负巨大的债务而导致的风险。
  4.信息风险
  在并购活动中,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就像打仗一样,只有知彼知己才能取得并购的成功,但要获得完全的信息是很困难的。在掌握信息方面,被并购方通常处于有利地位。因为被并购方对被并购的资产了解得最清楚,并购方则知之甚少;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必然给并购带来风险。被并购方会利用自身的所处的有利地位损害并够方利益以获取不正当的收益。在实际并购中因不了解被并购企业的底细,而使并购企业蒙受损失的例子比比皆是。
  5.反收购风险
  在企业并购活动中,当企业对目标公司的股权进行收购时,风险投资公司表示,目标公司并不甘心于束手就擒,通常会采取措施进行反收购,尤其是在面临敌意收购时,目标公司可能会不惜一切代价,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采用各种反并购措施,西方称为驱鲨剂,其中各种具体的技术手段也被赋予五花八门的头衔,如毒丸、金降落伞、翘翘板、反绿色邮件等。反收购的行动会增加并购工作的难度和风险,从而给并购工作带来种种不利后果:其一,打乱并购公司的工作计划,使并购工作停顿乃至夭折;其二,目标公司反收购行为抬高目标公司股票价格提高收购方的收购成本;其三,收购方被目标公司控告到法院或证券管理部门,延误收购时间、降低收购方的声誉。
  一些企业在并购意向上容易达成一致,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双方历史背景不同、产品特色不同、营销模式不同、利益取向不同,在企业并购向实质性方向推进时会出现各种阻力与困难,造成多方面的风险。
  第一,并购双方的期望目标与实际操作的现实目标相差甚远。在并购中双方都不愿作出让步,相持不下,最终会影响谈判和并购的进度,严重的会使并购流产。
  第二,有的并购本身是政府倡导的,但在并购中政府所希望的目标收益与企业所考虑的效益目标有一定差距,政府和企业在目标收益上又不能达到共识,这时,政府和企业都会站在不同的角度考虑,可能会阻碍并购向前推进。
  第三,由于并购双方所隶属的行政主管部门可能有所不同,而并购会使被并购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的利益受到一定的影响,这些主管部门会以各种理由阻止并购。从而使并购难度增加。
  第四,并购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企业快速发展的要求,但如果从某些方面影响了被并购企业领导人和部分职工的利益,这些人员会以种种理由阻挠并购的进行,尤其是非国有企业并购国有企业时,这种阻挠现象尤为严重,有的甚至会出现一些扰乱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定的现象。
  第五,跨行业、跨地区的并购,由于
并购企业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新行业、新地区的特点和环境,并购前后都有可能出现磨合期加长和“水土不服”的现象,从而使并购大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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