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人士被引入发审委,惩罚机制应健全

2014-10-24 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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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证监会最新披露的创业板发审委员候选名单里,列入了多家风险投资机构的高管,有望打开VC/PE人士进入发审委先例。

  对于这一个新的变化,业内人士普遍都予以认同。投资业内人士表示,创投人士既懂金融投资又懂技术,比简单的行业专家综合评审企业更具有优势。与此同时,很多人也提出了完善的建议,认为将创投专家引入新股发审委的前提是建立强大的制衡机制避免权力寻租。

  在发审委中引入创投专家的呼声从发生到现在已经过了很长时间了。有资深市场人士就曾很直接地说过,发审委成员偏重于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从财务数据的把握度来看,他们的确是具有优势的,但在行业分析、产业理解上却可能存在不足,希望能引入专业的创投人士参与到中间来,这样更有助于审核的专业化、科学化。

  某风险投资公司董事长也曾呼吁,创业板发审委专家委员应该包含有来自创业投资机构的人。因为创业板企业与中小板企业、主板企业有很大不同。

  风险投资公司董事长表示,中小板企业等于“过往业绩+未来”,而创业板就完全是只看一个未来。因此需要有来自创投机构的人士,或对资本市场和创业企业都有很深研究的专家进入创业板发审委。

  某风险投资公司合伙人也曾表示,希望创业板发审委的组建能够公开透明化,并且吸收有丰富的创投经验的VC/PE界人士加入。

  如此一来,怎么样解决好创投专家和所在创投机构的利益关联应该有更完善的防火墙系统。此外,因为同时候选的有多家创投机构,未来不排除更多的创投机构高管入选,那这其中必然有巨大的寻租空间存在,如何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制衡机制来避免猫腻发生,都应该未雨绸缪。

  有人提出,除了传统的回避制度以外,也应该要有惩罚机制,甚至可以探讨一旦事发所在创投机构应该承担“连坐”处罚。

  当然,从候选的多位创投机构的高管看来,都是业内的知名人士,对于他们的职业操守、专业水平,市场会有公正的认可和评价,各方也应该给予足够的信任与期望。

  但是,从市场公开透明化的角度来考虑,最好的做法还是应该将解决创投专家与所在机构利益关联制度化,并将相关措施进行公布,让市场参与者们不再心存疑虑,也为风险投资公司的专家独立发表评论创造完美的机制和制度环境。对于各家机构之间可能存在的权力寻租的空间,可探索建立相应的制衡机制。

  有观点认为,既然信息披露是未来新股注册制改革的核心,那么还是否有必要引入更善于价值判断的创投机构等买方委员?

  笔者认为这稍显多虑,以前的发审委员大都是法律或财务专家,在经由预审员初审后再交给发审委员来做最终的把关。现如今的做法是,财务、法律等工作作为项目的基础工作,交给预审员把关,发审委委员解放出更多精力从风险投资人角度看信息披露是否足够充分。而随着新型模式、、新兴业态、新兴行业的不断涌现,是否从行业、产业等角度充分地揭示企业的特点、风险,也都成为发行审核中的重点,在这方面创投专家更擅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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