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基金的模式

2014-12-08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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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基金的模式
    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重要的市场约束力量,可以弥补政府监管的不足。而股权投资基金本身具备的一些特点也使它更好地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近年来,高收益的股权投资基金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市场份额迅速扩张。由于股权投资基金的参与模式众多,投资者对于其运作可能不是太了解。那么,究竟应该选择什么样的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模式呢?
    股权投资基金模式一:公司制
  顾名思义,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法人制基金,主要根据《公司法》(2005年修订)、《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等法律法规设立。在目前的商业环境下,由于公司这一概念存续较长,所以公司制模式清晰易懂,也比较容易被出资人接受。在这种模式下,股东是出资人,也是投资的最终决策人,各自根据出资比例来分配投票权。
  股权投资基金模式二: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2006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由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股权投资基金模式三:“公司+有限合伙”模式
  “公司+有限合伙”模式中,公司是指基金管理人为公司,基金为有限合伙制企业。该模式,是目前较为普遍的股权投资基金操作方式。由于自然人作为GP执行合伙事务风险较高,加之目前私人资本对于有限合伙制度的理念和理解都不尽相同,无疑都增强了自然人GP的挑战。同时,目前《合伙企业法》中,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是没有要求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的。
  股权投资基金模式四:“公司+信托”模式
  “公司+信托”的组合模式结合了公司和信托制的特点。即由公司管理基金,通过信托计划取得基金所需的投入资金。在该模式下,信托计划通常由受托人发起设立,委托投资团队作为管理人或财务顾问,建议信托进行股权投资,同时管理公司也可以参与项目跟投。
    值得一提的是,在过去一年里,我国创业投资基金市场投资规模、案例数量屡创新高,投资金额由2013年10月份的360亿美元增加至2014年10月份的1298亿美元,创投基金案例数量由62例增加至74例。
  目前,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可分为国有资本和私人资本,投资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国有资本包括一些社保基金、银行、保险公司和国有企业。
  在看到私募股权投资的诸多优势之余,也不能忽视目前我国部分民资背景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非完全以产业发展为宗旨的现实,部分行业和部分地区私募投资过多、过热,而投资周期更长的产业和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则被忽略,私募基金发展有急功近利的倾向。
    以上是风险投资公司为您介绍的有关于股权投资基金的模式,相信通过上面的介绍你对股权投资也有了更多的了解,至于选择哪一种模式,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当然在这里还是提醒各位投资者,投资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做投资切记盲目追求高收益,盲目投资的后果往往是血本无归。所以做投资一定要了解投资市场以及投资产品,打又准备的仗成功的机会才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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